湖北环保记丨重资砸下1.3万亿 政策连发不带停
2019-07-27
2019年7月26日,AQI实时数据如何?AQI日数据怎样?区县空气质量状况、全省区县排名又有了什么变化?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给你答案。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千湖之省,荆楚大地,湖北拥有景区224个,是个旅游度假胜地。为了保持高颜值、好气质,湖北省加快构建人水和谐新生态,创新谱写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新篇章。
据了解,湖北省谋划绿色发展重大项目90多个,总投资将达1.3万亿元。据湖北省公开的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来看: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1.48;
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89.4%,同比上升2.8%;
主要湖泊、水库监测水域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46.9%;
17个重点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4%;
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氮等气态污染物保持较大幅度下降趋势;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为54.0分贝
近段时间,湖北省又相继下发了一些政策,如:
《湖北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力争实现17个重点城市PM2.5累计浓度均值不高于47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1%。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0%和15.7%。
《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510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湖北省长江保护攻坚战工作方案》
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8.6%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1.8%;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鄂环发〔2019〕14号)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先责令改正的,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再进行处罚。
《湖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到2020年,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省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至此,湖北省针对水、土、气、固废等的污染治理行动正在渐次铺开。湖北辖区市县乡镇的行动也在紧跟而上,比如宜昌向“化工围江”宣战,自2017年起开始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130多家化工企业展开“清零行动”。
比如恩施,打造生态旅游新增长点,2018年旅客接待量已经突破了6200万人次,综合收入超过455亿元。再比如十堰,靠水吃水,另辟蹊径脱贫致富,力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还有洪湖,下大决心治理围网养殖污染,提升洪湖水质。
诸如此类的整治在湖北省各个地方都能看到,抓重点、落实锤、敢为先,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130485.html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千湖之省,荆楚大地,湖北拥有景区224个,是个旅游度假胜地。为了保持高颜值、好气质,湖北省加快构建人水和谐新生态,创新谱写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新篇章。
据了解,湖北省谋划绿色发展重大项目90多个,总投资将达1.3万亿元。据湖北省公开的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来看: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1.48;
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89.4%,同比上升2.8%;
主要湖泊、水库监测水域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46.9%;
17个重点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4%;
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氮等气态污染物保持较大幅度下降趋势;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为54.0分贝
近段时间,湖北省又相继下发了一些政策,如:
《湖北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力争实现17个重点城市PM2.5累计浓度均值不高于47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1%。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0%和15.7%。
《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510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湖北省长江保护攻坚战工作方案》
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8.6%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1.8%;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鄂环发〔2019〕14号)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先责令改正的,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再进行处罚。
《湖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到2020年,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省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至此,湖北省针对水、土、气、固废等的污染治理行动正在渐次铺开。湖北辖区市县乡镇的行动也在紧跟而上,比如宜昌向“化工围江”宣战,自2017年起开始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130多家化工企业展开“清零行动”。
比如恩施,打造生态旅游新增长点,2018年旅客接待量已经突破了6200万人次,综合收入超过455亿元。再比如十堰,靠水吃水,另辟蹊径脱贫致富,力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还有洪湖,下大决心治理围网养殖污染,提升洪湖水质。
诸如此类的整治在湖北省各个地方都能看到,抓重点、落实锤、敢为先,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13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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